《道德经》和《矛盾论》的逻辑关系
《矛盾论》是一九三七年,毛泽东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同一目的,即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哲学论文。这个论文和《道德经》有非常接近的逻辑结构。我们这里通过两者对比的论点,加深对《道德经》的语义的认识。
《矛盾论》的逻辑链非常直接,在论文的结构上就分解好了,它包括如下部分:
形而上学和辩证唯物主义两种思维的不同:通过对比说明矛盾论的必要性。
矛盾的普遍性:说明矛盾问题的哲学本质。
矛盾的特殊性:说明为什么具有普遍性的矛盾问题为什么不能用僵化的方法解决。
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方法论。说明如何分析矛盾问题。
矛盾诸方面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方法论。说明解决问题的策略。
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方法论。说明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们先理解第一个逻辑,到底《矛盾论》作者(以下简称作者)强调的新的宇宙观到底是什么。作者认为,形而上学(有趣的是,他还把这个宇宙观称为“玄学”,只能在“名”上思考的人也许认为作者在反对《道德经》?)的宇宙观把事物看成是不变的,对所有规律的认知都来自事务自身的数量和质量的变化。比如农民和地主的对抗,只是双方人数和掌握的力量的变化,农民和地主这两个定义本身是不变。所以,作者认为这种宇宙观是“主观的,片面的和表面的”。而作者提出需要通过“辨证唯物主义”来考虑问题,这种宇宙观认为事物本身就在变化,研究这个问题需要研究事物内部结构的变化(内因),而不是研究它外在环境的变化(外因)。
首先,你有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定义和我前面将的整个《道德经》的逻辑几乎是完全一致的。这里是事物就是《道德经》中的名,名的语义就是会一直在发展中改变内涵,所以名可名,但非常名。鱼不可脱于渊,离了水的鱼就不是原来所名的鱼了。你不要觉得我在附会,不妨看看《矛盾论》的原文:
战争中的攻守,进退,胜败,都是矛盾着的现象。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双方斗争而又联结,组成了战争的总体,推动了战争的发展,解决了战争的问题。人的概念的每一差异,都应把它看作是客观矛盾的反映。客观矛盾反映入主观的思想,组成了概念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思想的发展,不断地解决了人们的思想问题。原来矛盾着的各方面,不能孤立地存在。假如没有和它作对的矛盾的一方,它自己这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试想一切矛盾着的事物或人们心中矛盾着的概念,任何一方面能够独立地存在吗?没有生,死就不见;没有死,生也不见。没有上,无所谓下;没有下,也无所谓上。没有祸,无所谓福;没有福,也无所谓祸。没有顺利,无所谓困难;没有困难,也无所谓顺利。没有地主,就没有佃农;没有佃农,也就没有地主。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无产阶级;没有无产阶级,也就没有资产阶级。没有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就没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没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也就没有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一切对立的成分都是这样,因一定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种性质,叫做同一性。
这和《道德经》一开始解释名的时候强调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的表述,有什么区别吗?
但《矛盾论》实际上是个指导一个政党如何思考的论文,所以它更强调方法论。所以和《道德经》不同,作者更强调了这个内因和外因的要素。
什么是内因和外因呢?作者举的很多例子都是革命斗争方面的,我们这里只谈哲学,所以我这里另外做一个比喻:好比你把一个箱子扔到河里,箱子可能沉下去,可能随波逐流,也可能被河水冲个粉碎。河流是我们研究这个问题的外因,这是不可改变的,箱子本身的特点,决定和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我们关注我们如何做策略,关注的是我们如何改变自己的内因,对于那些无法改变的东西,我们只能接受那是一个现实,老等着外因的改变,就相当于放弃了问题的解决了。
这就是为什么作者说:
两军相争,一胜一败,所以胜败,皆决于内因。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败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挥失宜,外因通过内因而引起作用。
这里不是不强调外因,而是强调外因是不可改变的,可以改变的是内因,所以,研究和改变内因,才能改变结果,强调外因是没有意义的。就好比我看指导过一些学生学习,最怕遇到这种:我问他“你这个语文为什么会失分?”, 他回答“因为我蠢”。那就完蛋了,你都接受你“学不会语文”这个现实了,把问题都归类个外因了,怎么还会找办法去学会那个“失分”的问题呢?
让我综合一下上面两个分析:《矛盾论》的核心就是“事物”(名)本身不是不变的,而是变化的,我们需要通过改变它的内部结构,从而获得我们想要的结果。所以我们反对“教条主义”,反对拿着一些所谓“共产国际”的理论僵化地套概念来解决问题的行为。所以,作者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和一些书呆子在概念上争“圣人是如何如何说的”,“我认为圣人的观点应该解释为……”,作者讨论的基础就是《实践论》,概念(名)本来就在变化中,它真正的语义是要和现实贴合,没打算跟你争什么“圣人之言”,“圣人之本意”这种对改变现实毫无意义的东西。
所以各位也不用引经据典谈什么“黑格尔真正的辩证法”是如何如何的,“玄学不是他说的那个意思”了。人家作者对辨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定义,在他表述的上下文中说完了,找那些所谓的“本意”,本来就不是他要说的东西。你在那里寻章摘句没有意义。我认为,这个观点同样是《道德经》的观点。《道德经》从一开始就告诉你,名是不可靠的,不要靠“常(恒)名”来思考问题。
“名”,只是“玄”的反映,是“有无”的呈现,是“矛盾”的冲突点。道“冲”或者“不盈”,才构成名,道完满的地方,就“无名”了。“矛盾”消解了,“事物”就不存在或者转义了。
然后,我们看看为什么需要强调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事物是矛盾的反映,某个事物存在,是因为矛盾的存在。这个规律,就是矛盾的普遍性,但知道这个解决不了具体问题。因为每个不同的事物,具有那个事物本身的特殊性。
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例如,数学中的正数和负数,机械学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物理学中的阴电和阳电,化学中的化分和化合,社会科学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阶级和阶级的互相斗争,军事学中的攻击和防御,哲学中的唯心论和唯物论、形而上学观和辩证法观等等,都是因为具有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才构成了不同的科学研究的对象。固然,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
这个立论是为后面的方法论服务的,也是作者反对“教条主义”的核心逻辑:就算共产国际的理论是正确的,但落实在中国这个环境中,也必须研究这个环境特有的问题,而不是用那个理论不顾现实地解决问题啊。
我们今天研究过去那支部队的力量,很多人都提到一个关键点:这支部队的基层是具有独立智慧的,每个班组,每个连队,每个交通站,每个村委会都能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去分析问题,这些人不一定有多高的文化,不一定能有很高的逻辑思维能力。但当他们可以独立思考,对每个具体问题进行主要矛盾的分析的时候,他们就可以战胜凭借精英的头脑,加上鞭子、大洋、官位驱动的美械装备。
这就是《矛盾论》所强调的:不要指望靠一些掌握“名”(高级理论)的精英来指挥一些没有头脑的基层来战胜敌人。放弃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认识,精英建立在不可靠的“名”上的理论,不堪一击。
所以,我们承认矛盾具有普遍性,但具有普遍性的名,不能代替我们对每个矛盾特殊性的研究。同样,认为掌握了《道德经》的高层逻辑就可以看透万物的想法,也是无知了,从一开始就没有搞清楚《道德经》的逻辑。
好了,现在到方法论的部分了。我们知道名的存在是因为矛盾,但怎么消解这个矛盾,从而让那个问题不存在?名是因为问题的存在所以我们提出来的,但在研究问题的时候,我们会面对很多的名,消解哪个名才是解决问题的思路?
《矛盾论》的核心也在这里了,它让你明确找到引起这个名的矛盾的双方,让你看到他们是否两个巨大的对抗力量,从而一点点找到问题的关键点(也就是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在什么地方。
我们尽量不谈政治,我们用一家工厂来举例吧。比如这个工厂的研发部长和销售经理天天闹矛盾,甚至在饭桌上打起来了。我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这个矛盾看起来是两个人的观点不同引起的矛盾,但如果我们认为这两个是主要矛盾,推动这两个矛盾的力量是什么?
要看到这个力量其实很简单:我们拿掉其中一方如何?你马上就会看到:这是销售压力和研发速度的矛盾。如果销售经理不用背销售指标,研发慢一点无所谓的。所以对于工厂这个问题来说,主要矛盾是销售压力和研发进度的矛盾。但真的是这样吗?销售非要下一个产品出来才能买得出去吗?非要那么多特性吗?下一步你可能就会分析到:你这个产品能成立其实一直是做某对手的跟随,所以,一旦对手的某特性出来,你就必须要跟上,否则就没法保证销售额。所以这个矛盾就是对手的节奏和你做跟随的研发团队跟随效率的水平的矛盾……
你看,《矛盾论》的分析方法就是强迫你看到利益的双方的争持点在哪里,避免决策中的一个核心误区:把表面的问题,或者个人的意图当作问题本身,导致解决一个问题反而引起另一个问题。
有问题的矛盾双方,都不是解决问题的人本身。解决问题的人好像治水,只是在疏导,对利益的双方进行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而已。不能认为自己是对抗的其中一方,不能用身体去抵挡洪水。
所以才强调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里的核心首先是“矛盾”,很多人把“矛盾”代理成了“问题”,而问题很容易弄成单方面的指责。比如,人们会认为研发部长和销售经理吵架,主要是因为销售经理无理取闹。这很容易就会把问题表面化。但一旦你从“到底是哪两股力量在对抗”?这个角度来想这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避开这个误区了。
然后就是怎么解决了,方法其实就是《道德经》中说的挫锐解纷和光同尘了。《矛盾论》的逻辑是:矛盾具有同一性,所有矛盾在同一个世界中,必然需要逻辑自洽。所以矛盾双方的对抗,必然会出现互相向对方渗透的过程,导致他们互相转化,所以,
我们实行过的土地革命,已经是并且还将是这样的过程,拥有土地的地主阶级转化为失掉土地的阶级,而曾经是失掉土地的农民却转化为取得土地的小私有者。有无、得失之间,因一定条件而互相联结,二者具有同一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之下,农民的私有制又将转化为社会主义农业的公有制,苏联已经这样做了,全世界将来也会这样做。私产和公产之间有一条由此达彼的桥梁,哲学上名之曰同一性,或互相转化、互相渗透。
处理矛盾不一定需要对抗,只是需要击破矛盾的支点,矛盾双方就会重新找自己的新支点,从而把矛盾转化为新的矛盾。所以我们才说: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善于解决问题的人,不需要和矛盾一方对抗,不过是借助两边的力量,破解掉矛盾的支点而已。
所以,斗争是要斗争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和大怨,是必有余怨的,但对抗,不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核心手段。